国务院颁布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》 全面构建数字政府新格局发表时间:2025-06-04 13:19 2025年5月28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09号国务院令,正式公布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。作为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政务数据共享的行政法规,《条例》以统筹安全与发展为核心,明确政务数据共享的管理体制、目录规范、使用流程及法律责任,标志着我国数字政府建设迈入法治化、标准化、一体化的新阶段。 随着数字中国战略的深入推进,政务数据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,其共享水平直接关系政府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。然而,长期以来,政务数据存在“条块分割”“重复采集”“共享不畅”等问题,部分部门因权责不清或安全顾虑,导致数据资源难以高效流通。 《条例》的出台,是对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上位法的细化落实,旨在通过制度化设计,打破数据孤岛,构建“全国一盘棋”的政务数据共享体系。国务院政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负责人指出:“《条例》以安全可控为前提,以标准化目录为纽带,以平台互联为支撑,为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部门数据共享提供法律保障。” 二、核心内容:全链条规范数据共享流程1. 管理体制:明确责任主体,强化统筹协调《条例》确立了“中央统筹、分级负责”的管理架构:
政务数据目录是共享的“基石”。《条例》要求:
《条例》规范了共享全流程:
《条例》明确:
数据安全是共享的底线。《条例》要求:
《条例》的实施将带来多重利好:
中国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专家评价:“《条例》平衡了效率与安全、共享与保护,为全球数字治理提供了‘中国方案’。” 五、展望未来:持续创新,深化协同下一步,国务院将配套制定数据分类分级、平台接口等技术标准,并推动与其他国家机关的数据协同共享。地方政府需在2025年8月前完成目录梳理和平台对接,确保《条例》平稳实施。 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》的颁布,是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。通过法治化手段释放数据价值,必将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。 |